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1.这时,只见一片乌云从高处朝东方降落;在降落的过程中,它逐渐变得明亮,并呈现出人的形式,最后变成一束火红的光,被同样颜色的小星星所环绕。主便以这种方式在正与我交谈的灵人面前显现。那里的所有灵人都从四面八方聚集在祂面前;当他们到来时,善者便与恶者分离,善者往右,恶者往左,并且这个过程立刻完成,好像是他们自动的。往右的灵人照其良善的品质被排列,往左的灵人照其邪恶的品质被排列。然后,善者被留下来形成天堂社群,而恶者则被投入地狱。
后来,我又看见这束火红的光深深降至这个星球的低部。这时,它一度显为趋于亮白的火红,一度显为趋于昏暗的亮白,又一度显为黑暗。我被天使告知,这种表象是由住在该星球低部的居民接受出于良善的真理和出于邪恶的虚假造成的。这束火红的光本身肯定不会经历这些变化。他们还说,这个星球的低部既有善者居住,也有恶者居住;但他们都被分开了,好叫恶者能被主通过善者掌控。他们补充说,善者时不时地被主提入天堂,他们的地方便被其他人占据,这一过程如此反复进行。
随着这束火光下降,善者以同样的方式与恶者分离,一切事物都恢复次序。因为恶者耍弄各种阴谋诡计进入善者的住处,并攻击他们。这就是那次来访的原由。随着下降逐渐变得明亮并呈现出人的形式,然后变成一束火红之光的那团云是一个天使社群,而主就在这天使社群中间。这使我得以知道主在福音书中所说关于最后审判的话是什么意思:
祂要与天使带着能力,满有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0;马可福音13:26;路加福音21: 27)
3128.“照着这些话告诉她母亲家”表示对光照所能抵达的任何一种属世良善。这从“母亲家”的含义清楚可知,“母亲家”是指外在人的良善,也就是属世良善。“家”表示良善(参看2233, 2234, 2559节);人的外在或属世一面来自母亲,但其内在来自父亲(参看1815节)。在圣言中,与人同在的良善被比作一个“家”;因此,一个处于良善的人被称为“神的家”。但内在良善被称为“父家”,处于同一层级的良善被称为“兄弟家”;而与属世良善一样的外在良善则被称为“母亲家”。此外,一切良善和真理都以这种方式出生,也就是说,通过作为父亲的内在良善进入作为母亲的外在良善的流注出生。
由于本节论述的主题是要与理性层的良善结合的真理的起源,所以经上说,代表这真理的利百加“跑到她母亲家”,这是该真理的源头。如前面所阐述和说明的,一切良善都经由内在途径,也就是经由灵魂流入人的理性,并通过理性流入他的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甚至流入他的感官意识,或说他通过感官所学到的事实,在那里凭光照使他看见真理。真理从那里,即从感官层被召唤出来,并脱去它们的属世形式,在中途,也就是在理性中与良善结合,一同构成理性人,最终构成属灵人,或说同时使这人变得理性,最终变得属灵。然而,人完全不知道这一切是如何实现的,因为如今几乎没有人知道什么是良善,或它不同于真理;更不知道人通过良善进入真理的流注和这两者的结合被改造;谁也不知道理性层不同于属世层。既然最一般的这些事都不为人知,那么真理如何被引入良善,两者的结合是如何实现的,就绝无可能为人所知,而这些事就是本章的内义论述的主题。但鉴于现在这些奥秘已经被揭开,并向凡处于良善,也就是拥有天使心智的人敞开,所以这些奥秘在其他人看来无论多么模糊,都必须加以解释,因为它们形成内义。
关于经由属世人中的真理从良善而来、在此被称为“母亲家”的光照,情况是这样:与人同在的神性良善流入他的理性心智,并通过理性心智流入他的属世心智,甚至流入他的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也就是流入那里的知识或认知和教义事物,如前所述。在属世层,所流入的神性良善通过一个使真理适应它自己的过程为自己形成真理,并通过这些真理光照属世人中的一切。但如果属世人的生命是这样:它不接受神性良善,而是要么弃绝、要么败坏、要么窒息它,那么神性良善就不能使真理适应它自己,从而为自己形成真理。结果,属世部分无法再被光照,因为属世人中的光照是通过真理从良善而来的,或说由良善通过真理实现的;当不再有任何光照时,改造就不能发生。这就是为何内义也大量论述属世人,论述它的性质,以及属世人中的真理的起源,即它来自那里的良善。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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